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、中国文联十一大、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把云南文学艺术馆建设成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交流平台,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的阵地作用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,讴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丰功伟绩,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、满足感、幸福感,举办“2023·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”,现面向全省广泛征稿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云南文学艺术馆
云南省美术家协会
云南省书法家协会
云南摄影家协会
三、展览时间及地点
展览时间:以云南文学艺术馆官方公众号通知为准
展览地点:云南文学艺术馆二楼临展区
四、展览内容及规模
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共展出作品160件,美术作品60件(中国画15件、油画15件、版画15件、其他类别约15件),书法作品50件,摄影作品50件。其中,各协会邀请作品30件,公开征集130件。
五、征稿须知
1.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征稿,投稿作者须具备云南籍或在云南生活、工作、学习者。
2.投稿作品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内容积极健康,向上向善向美,在艺术形式和风格语言等方面突出时代特征,展现云南艺术创作的新风貌。
3.美术、书法作品限近年创作,摄影作品不限创作时间,此前参展第一、二届云南小型艺术作品展的作品,不再接受投稿。
5.各类参展作品规格要求,详见《2023·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参展作品有关规定》(附件),请严格执行,不符者拒收稿件。
六、作品评选
作品评选分初评、复评两个阶段。
投稿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。
3.初评结果将于2023年12月4日在“艺术云南”微信公众号公布,请自行关注,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(二)复评
1.初评入围作者须按要求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原作寄到我馆,参加复评,逾期不再收件。
2.寄件请在原作背面右下角注明:展览名称、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、作品名称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画种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
联系人:王小川 18208850517
策展交流部 0871-65139648
3.复评结果于12月19日在“艺术云南”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七、作品收藏
“2023·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”秉持“以展促藏”的理念,凡入选本次展览并经专家论证有收藏价值的作品,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征询作者捐赠意愿。经作者同意捐赠后由本馆收藏的作品,颁发《云南文学艺术馆收藏证书》。
收藏咨询电话:0871—67217389。
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
九、参展待遇及约定
(一)参展待遇
1.书法、摄影类入展作品,可作为云南省书法、摄影家协会的入会条件之一。美术类入展作品,由评委会选出30幅优秀作品,加盖云南省美协公章作为加入云南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;
2.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参展证书;
3.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;
4.每位参展作者作品均可在云南文学艺术馆线上展厅进行展出。
(二)相关约定
1.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、放映、展览、发行、宣传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,并不再支付任何报酬。
2.送展作品须为原创,严禁抄袭、复制他人作品参展。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,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并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3.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4.主办单位拥有展览最终解释权。
云南文学艺术馆(云南省美术书法研究院)
2023年10月27日
附件
2023·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
各类参展作品有关规定
一、书法作品有关规定
(一)书法作品
1.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(高)×70厘米(宽),对联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38cm。
2.印屏尺寸统一为70cm(高)×34cm(宽)。(三)注意事项
(注意事项)
复审 / 胡若一 终审 / 黑 燕